第68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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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8节

    命运究竟是一个什么东西?难道人一出生这一生的命运就是注定了的吗?无法改变,只能跟着命运的轨迹走?
    我不相信,我从来都不信命运,我是七月十五出生的人,外婆说我天生命不好,很容易就会被鬼害死。
    如果说按照命运的轨迹来,我可能早就死了,可是外婆却保护了我,这证明了人定是可以胜天的。
    我要活下去,就这么死了的话这些年来外婆保护我,岂不是白保护了?
    “不是生就是死,人生从来都只有这两条路,谢谢七爷,我一定不会死的。”我镇定下来对七爷说道。
    七爷眯了眯眼睛,才说道,“抱歉,你这不是病,我没法治。”
    和七爷谈完之后陆时琛才进来,他看我的眼神带着关怀和探究,既然七爷治不了我,那我待在这里也没有意思了。
    正文 第126章 白陀丝
    我对陆时琛说道,“我们走吧。”
    也许是我的神情落寞,陆时琛看我的眼神竟然闪过一丝的心疼,他拉住正准备往屋外走的我。
    随后他扭头看向七爷,“你刚才跟她说了什么?”
    七爷此刻正抱着一个里面泡着婴儿手脚的透明罐子,听见陆时琛的话,他皱了皱眉,“我跟她说了什么,你待会儿自己问她,不过要看她愿不愿意说了。”
    说完七爷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,他抬头笑得一脸的狡猾,“报酬可别忘了,这次我要白陀丝。”
    陆时琛的脸色沉了沉,“要白陀丝?”
    “是。”他肯定的点了点头,笑容依旧是狡猾
    我能感觉到此刻陆时琛的心里是很不开心的,是因为报酬的事情吗?
    我不禁说道,“七爷,你又没有帮我治病,为何还要报酬?”
    七爷挑了挑眉,“小丫头,你这是不知道我的规矩?只要我接诊的病人,不管结果如何,报酬那是一定要收取的。”
    我不服气的小声说道,“这不是坑爹吗?”
    七爷的白色的眉毛一竖,对我严厉的喊道,“嘿,小丫头你说什么呢?坑爹?占我便宜呢?!”
    没有想到七爷的反应竟然这么强烈,我还想说点什么,却被陆时琛的眼神给止住了。
    “行,白陀丝就白陀丝,不知道您想要什么年份的?”陆时琛说道。
    七爷嘿嘿一笑,对陆时琛说道,“我不贪心,五百年份的就好了。”
    呵呵,我在心里冷笑,还真是不贪心呢?五百年份!
    和陆时琛从七爷那里出来之后,心里始终觉得很郁闷,总觉得被那七爷给坑了一把。
    “陆时琛,七爷让你给的报酬,那个什么白陀丝是什么东西?好找吗?”我问道。
    陆时琛面无表情的,但是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他此刻心情应该很不好。
    听我这么问,他的眼里瞬间闪过了一丝阴冷,稍纵即逝,他说道,“白陀丝是长在死人的一种菌丝,常年埋在地下遇风便长,这种东西很难保存的,要想从死人身上取下来再完好的保存直到给神医,很难。”
    我心里一惊,还以为白陀丝是什么东西,没有想到竟然是死人身上长的一种菌丝?
    可是七爷还要五百年份的,那就是说陆时琛要去找一个死了五百年的尸体?
    “不是每具尸体都能长出白陀丝的,所以这种东西很珍贵。”陆时琛冷声说道。
    想想我还是觉得有点恶寒,七爷要白陀丝做什么?而且是死人身上长的。
    “那白陀丝有什么作用?”我问。
    陆时琛嘴角一勾,“作用可就大了,传说中吃了白陀丝可以百毒不侵,你说珍不珍贵?”
    我张大了嘴巴,这作用太叼了吧!吃了白陀丝竟然能百毒不侵!
    我朝着陆时琛挤了挤眼,笑得一脸谄媚,“你要是找到了,能不能给我一点?”
    陆时琛轻笑着伸出修长的手指在我的鼻头上一点,“等我找到再说。”说完他好看的眉头又皱了起来,“七爷跟你说了什么?为什么他说你没法治?”
    说到这个本来刚刚已经好转了一点的心情,瞬间就低落了下去。
    “他说我身上的胎记如果蔓延至全身的话,有可能会死有可能会得以新生,我想意思就是我可能会死吧。”我无奈的说道。
    我还年轻看不开生死。
    陆时琛的脸色在听我这么一说之后,变得阴晴不定,深邃的眼神盯着地面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    “连他都没有办法?”陆时琛不死心的再次问道。
    我点头,“没有。”
    但是我也不想死,就算有一半生的几率,我也不能放弃。
    陆时琛眼神紧紧的看着我,“没关系的,他治不好你,我们还有其他的办法。”
    “什么?”我又是开心又是不解的问道。
    他看着我,嘴里吐出两个字,“灵泉。”
    灵泉……
    我是第二次听说灵泉了,第一次听说的时候,陆时琛说灵泉存在的地方很难找,没有地图的话是没有都找不到的。
    “那应该是传说中的东西吧。”我说道。
    陆时琛很严肃的说道,“灵泉是的确存在的,虽然我们谁都没有见过,但是那的的确确是存在的,如果神医都没有办法治好你,我们唯一的希望就只有灵泉了。”
    我无奈的苦笑,灵泉啊这世上都没有人见过,根本不能证明它是否真的寻在,就算是真的寻在,地图呢?去哪里找?
    “这简直是让人绝望。”我嗤笑了一声,“我记得你说过,想要寻找灵泉是需要地图的,可是地图在哪里我们无从知晓。”
    陆时琛紧紧的盯着我的眼睛,“黎一萱,你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,你想不想活?”
    “想。”我坚定的回答。
    陆时琛点头,“想活着就行,那你记住,从现在起为了活下去你需要寻找通往灵泉的地图。”
    我有些疑惑,“我记得你之前说过,灵泉的地图是由一个家族看守的,那是什么家族?我们要找地图那总得先找那家族吧。”
    “这就需要我们调查了,现在还没有多少人知道到底是哪个家族在看守灵泉的地图,要是知道了的话,世间恐怕是没有这么安宁的。”陆时琛冷声说道。
    我不知道我的时间还有多少,每年佛桑花开的时候,我身上的胎记就会蔓延,等到蔓延全身的话,我可能就会死了。
    按照这蔓延的速度,不出五年,我可能就死了。
    所以在这段时间里我必须要找到灵泉!我还不想死!
    回到住处,小狼很是亲昵的跑过来和我玩,我伸手将小狼抱在了怀里,才发现在这些日子里,这个小家伙长的速度很快,现在将它抱在怀里都已经比较沉甸甸的了。
    “这冰火狼长大了你准备怎么办?”陆时琛突然问我。
    我看着怀中在睁着一双幽蓝色眼睛的小狼,很是不舍得。
    长大了我就放它归山,他是属于大自然的,而不是被人圈养的。
    之前不把它交给特殊部门也是不想它成为他们研究的对象。
    正文 第127章 山庄的变化
    我轻声的对陆时琛说,“长大之后我想我会放它去它该去的地方。”
    “那你知道它该去哪里吗?”陆时琛问我。
    我是在特殊部门外的森林里捡到小狼的,他应该是属于森林的。
    我说道,“我会放它回森林里,那里才是它的归属。”
    陆时琛听我这么说,却摇了摇头,说道,“这冰火狼从小被在温室里养着,你确定将它放回森林是对它好吗?它或许连怎么捕食都不知道,最重要的是它是魔兽,它不属于我们这个地方。”
    我下意识的问道,“那它是属于哪里?”
    陆时琛幽幽的吐出两个字,“魔界。”
    我被陆时琛说的话给吓到了,魔界,我还是第一次听说。
    “宇宙万物都有它们的生存空间,神、魔、仙、鬼、妖、人是常被人们乐道的六界,其中以神魔两界实力最为强大,这冰火狼乃是魔界特有之物,属于它的地方自然是魔界。”陆时琛淡淡的说道。
    我好半天才回过神来,这就是传说中的六界,我愣愣的看着怀中的小家伙,它看起来是那么的可爱,竟然是魔界的魔兽。
    “算了,跟你说这些你也不懂,过两天就是大年三十了,你准备准备跟我回陆家。”陆时琛说道。
    觉得怪怪的,和陆时琛一起回陆家过年,毕竟在陆家除了陆正国之外,其他的人都是不知道陆时琛鬼魂存在的,我在想陆时琛要以什么样的形象和身份回去?
    大年三十很快就来了,这天家家户户的人都聚在一起吃年夜饭,想一想这真的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。
    只是现在我已经没有了这样的权利,爸妈不在身边,在哪里过年又有什么却别呢?
    我以为在陆家过年是在城里的陆家别墅,没有想到却是在龙腾山庄,那个远离尘嚣的地方,只要出了龙腾山庄之后,就再也看不见那座大山,就像是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一样。
    我想这也许也是另外一个空间,就跟鬼空间类似,或者是结界。
    在出发去龙腾山庄的前几个小时,陆时琛告诉我只需要等陆正国来接我就行了,而他要先走一步,我点了点头表示十分的理解,毕竟我和陆时琛俩同时出现在陆家人的面前这很惊悚。
    陆正国是知道实情的,这倒无所谓,可是其他陆家的人根本就不知道陆时琛的存在,所以只能这样了。
    坐在陆正国准备的车里,我在想着待会儿见到了陆川,该怎么教训他一顿,居然敢叫人打我,还想轮了我!
    这件事情是我心里的一根刺,不能就这么算了,陆川竟然敢这么做,那么他就得付出相应的代价。
    两个小时后……
    我们到了龙腾山庄的山脚下,这次来的人除了陆家嫡亲之外,没有任何其他人了。
    这些人也就是我嫁给陆时琛那个时候,来给我请安的那些人。
    我从车窗看了出去,外面全都是大山,延绵不绝而建有龙腾山庄的山却根本看不见在哪里。
    陆正国对这里很熟悉,直接让人将车直直的往前开,可是前面根本是没有路的,虽然已经是做好了准备,但还是很震惊,因为前面被一座山给堵死了,我以为车会撞到山面上,可是当车就要撞上前面的山的时候,面前突然张开了一道半透明的屏障,车直接穿过屏障开了进去。
    这就是龙腾山庄的入口么?前几次来的时候我似乎都没有注意过,反正都只是跟在陆时琛的身后。
    这次来到龙腾山庄跟以前来的几次都不一样,以前给我的感觉很寂寥而且阴森森的,而现在山庄的各个地方都挂上了大大的红色灯笼,有的门上甚至还贴上了春联,一派喜气洋洋的样子,让我很是惊喜。
    说实话我更喜欢这个样子的山庄,有人气的感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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